什么是低空旅游?
对这个问题,谈一点儿个人看法:
严格来讲,“低空旅游”在我国还没有该项目。
- 1.低空旅游——即通用航空旅游,是指人们在低空空域(空中飞行高度大约800~1000米左右),依托通用航空运输;航空器和低空飞行器等,从事旅游、***的一种运动。发达国家也是少部分人的旅游、***项目。属于烧钱***运动。
- 2.我了解的是,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法规、规定允许;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没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谁也不能实施该旅游、***运动项目。
- 3.这项旅游、***运动,要求很高,如:空中飞行管制就要必须修改。飞行区域划界;飞行管制服务范围;飞行空域内的使用活动范围;飞行监管空域划定,监管范围;管制部门报备飞行***、飞行安全落实;以及监控等级及空域一系列问题需要修改。
- 4.对游客的***要求,人数限制;随身携带物品限制;物品重量限制;拍照限制以及其他限制等。
综上所述,低空旅游***项目,在我国还没有,开发、实施该旅游、***运动项目,还有待时日。我很期待。
关于上述低空旅游是什么?我查了查有关方面的资料,就目前来讲尚没有明确定义解释。现在只能算是民间创造的一个概念词,可以说是一种新型的旅游产品形态吧。这种旅游形态在国外己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而在我国,由于受政策、经济发展水平等的方面的制约,低空旅游在我国发展仍较为落后。
在民航***网《我国低空旅游发展思路和对策研究》一文中是这样解释的,低空旅游:以观光游览、愉悦身心为目的,利用民用航空器飞行活动开展观光、休闲、***等旅游活动,是″通航+旅游"的有机融合形式之一。它与人们在低空空域依托通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器和低空飞行器所从事的旅游、***和运动。如观光旅游,休闲度***,冒险体验,体育***等同一个概念。
在《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中低空空域原则标准--真高1000米,也就是说原则上是指全国范围内真空1000米(含)以下的区域。
以上是简单的对低空旅游一点理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对这一概念的认知。
什么是低空旅游:
民用航空规章定语:低空旅游是指在低空空域,依托通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器和低空飞行器,所从事的旅游活动。
随着旅游环境的改善和逐步发展,我国低空旅游近几年逐渐兴起,发展主要依托民用航空的通用航空板块,主体运营人主要是通用航空企业和体育运动类企业(具备经营许可和运营许可方可运营)。近几年,伴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通用航空发展过程中队伍不断壮大,运营人不断增多,新兴的低空旅游模式越来越受旅游爱好者关注。随着社会的进步,未来,与低空旅游的关联产业也将被快速推进,如航空休闲吧、模拟航空器(风洞、模拟机、VR、手游)等低空旅游新成员。
目前全域低空旅游运营项目有:低空客运、空中观光、摆渡旅游、飞行体验、模拟器体验、包机旅游、自驾私有航空器旅游、航空器静态展示、观看航空赛事和航空表演、参加航空科普教育和亲密接触以航空文化为背景的营地、公园、酒店、餐饮、商品等项目,未来,项目内容将会不断繁衍,不断丰富和规范。
低空旅游的运营航空器和航空活动也在不断增加,空中观光类航空器有:直升机、固定翼、升空球、载人***、滑翔机、动力悬挂滑翔翼、旋翼机、飞行汽车、飞行摩托等载人航空器。体验类航空器有:跳伞航空器、模拟器航空器、教员带飞体验航空器等。航空休闲活动类有:航空科普教育、飞行实操演习等。航空观赏类有:飞行表演、航空器展览等。
根据现行阶段民航和体育管理规定,体育运动类航空器是不允许经营性运营,也就是说不允许做低空旅游;但因其运营成本低、吸引游客消费能力强,和基础设施要求低等各种原因,体育运动类航空器仍跟通用航空类航空器并肩作战,低空旅游一直在矛盾中发展,在游击运营中壮大。旅游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低空旅游是旅游产业链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未来,随着民航规章不断修订和飞行空域的逐步开放,低空旅游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