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安徽人免票时间?
2023年还未确定黄山风景区安徽人免票时间,黄山旅游官方平台作出回应:近日多方渠道咨询黄山风景区春季优惠活动事宜,目前相关政策正在酝酿研究中,待正式确定后我司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以官方渠道公告为准!
4月份,试行“黄山市景区免门票开放日”,把4月每周三设为“黄山市景区免门票开放日”,即:4月5日(清明节)、12日、19日和26日,共4天。
提前预约成功的游客,可享受各景区首道门票(俗称大门票)免费。
你对江西婺源景区强收卫生费怎么看?
婺源景区强收卫生费?这样的问题很容易被人误解。婺源现在旅游的名气是够大的了,但不知道、不了解的依旧是大有人在,头条上就有好多条友问“婺”字怎么读?
看字面:婺源景区,人们很可能就会以为婺源是一个像黄山那样的景区。其实不然,婺源它是一个县,县内景点星罗密布,名气大的有篁岭、江岭、江湾、瑶湾、彩虹桥、卧龙谷等等。这些景点又分属不同的开发商,篁岭和石门山峡谷共个老板,江湾等12个景点又是属于旅游公司,他们可以买通票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村就是一个景区的,就如题中提到的上严田村。其实婺源还有很多类似的村庄,如理坑、庆源等,有的是私人资本介入,有的是村民自主开发,说白了就是想借助旅游发展经济。
我之所以说这么多,就是想讲清楚事实真相,至于说一个大巴旅游车,五十个游客收200元卫生费,我不想多作评论,我只想说一点:确实是到了该好好整治婺源旅游乱像的时候了!不然的话,就真的就太对不起这片美丽的山水!
3月17日,有旅游大巴载50多名游客进入上严田村游览,当游览完毕准备登车返回时,被该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工作人员收取卫生费200元。
最新的消息是江西婺源回应游客被强收卫生费:责令退还并道歉20日,@婺源发布 通报称,已责令上严田村旅游专业合作社退还收取的卫生费200元,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这个事件首先反映了当前乡村游的一个乱象,当一个地方被炒火之后,相应的配套服务和人员素质并没有跟上,有些地方就是当地农民摇身一变成了景区管理者经营者,没有任何职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当超出预期的滚滚金钱砸来时,出现杀鸡取卵的现象就不足为奇。
说起婺源,所有人都以为是一个景区,其实婺源是上饶下属的一个县,面积很大有很多的乡村都在从事旅游行业,很难单个公司有实力一统天下把所有乡村都纳入麾下,于是管理上的漏洞就暴露出来。我们经常在网络上看到的江岭、江湾、彩虹桥等属于一个旅游公司,收取通票,一票在手几个景点就都包括了。另外篁岭和石门山峡谷则是另一个开发商的,单独买票。这两个大公司旗下的景点管理还是很规范的,以我最近去过的篁岭为例,门票+索道大约140块钱,整个景区是封闭的,进门后没有任何强制的二次消费。景区内只有部分从事表演的居民还住在以前的民居里,其余都是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白天在景区工作晚上下山居住,没有闲杂人等。线路规划合理安全,景区内的物价我觉得也是合理的,各种小吃和纪念品都不贵,在一家叫天街食府的餐厅吃饭,大部分菜都在10-50之间,而且很多是当地特色菜味道还不错,跟城里没多大区别。遇到的工作人员和村民都很和善,问路不厌其烦还带我们过去。据说景区开发时与当地村民利益共享,将村民迁居到山下新盖的房子里,还为村民解决了就业问题,可能是这种双赢的模式才造就了景区的高质量运营吧。
大公司赚钱了,其他一些没在里面的村子肯定眼红啊,于是就会跳出各种山寨景点,拉旅游公司入伙,一起拉客赚钱,形成最简单的利益链,这也是中国很多景点创办初期的必然模式。至于这次出行问题的村子,我猜应该是不属于这两个大公司的,不敢说是草台班子,至少是管理极其混乱。
对于游客来说,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选择有规模的正规旅行社,选择有口碑的景点。
但要想从根子上解决问题,还是需要当地主管部门负起责任,多动动脑筋,不要因为一个苍蝇坏了一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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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下整个网络都是婺源景区强收卫生费的事,可以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婺源旅游发展起来了,游客多了,想染指获得利益的人/集体也就多了起来。但要合理合法合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不文明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服务素质,否则不能根本解决问题,迟早还会再发生类似事件!
就个人了解到的婺源针对外来游客发生的不文明现象或内外有别,欺负外地游客的事时有发生。
1、游客包车价格欺诈;
2、游客就餐提高餐饮价格,一听到说普通话的人就比说本地话的人提高收费,有时会误及说普通话的本地人。
3、服务人员服务态度亟待改善提高。某年曾发生了广东游客与服务人员发生纠纷,致游客死亡事件。
等等。
不能因为一件事件打击一片,婺源素有中国最美的乡村,美丽乡村,梦里老家等美誉,这些称谓也是实至名归的,婺源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森林达到了百分之83的植被覆盖率,在这里可以感受到最美的风景,在这里是忘的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真实写照。 目前也有很多低价团队把婺源伤的很深,他们通过低价把客人带到一些不是正规景点的地方,行程都是以购物店为主,真正风景好的地方,根本就不带游客观赏,真正的目的就是让游客进购物店大量消费,以此来赚取高额的利益,一些村庄老百姓也被这些蜂拥而至的游客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游客一走垃圾满地,一些村里又没有专项资金请人打扫,所以有些当地老百姓就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收取一些费用,进行维护当地村里的卫生。 建议游客来到婺源最好通过正常的的价位游婺源,提前做好攻略,到婺源购买通票走正规的景点,不要找黑车游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婺源专门成立了旅游110,如果遇上事情可以第一时间拨打电话,他们将会为你保驾护航,中国最美的乡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把这块招牌抹黑,所以希望大家共同遵守旅游秩序,婺源人民欢迎大家来婺源休闲旅游度假,这里是您的老家!
这是以偏概全,妄图毁掉我大婺源。婺源是个县,不是一个景区,每个稍有点样子的村庄在城里来的人看来就是一个景点,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几十万农民中出现这种不卖门票的村庄而强收卫生费的行为是难免的,当然,是不应该的,必须扼杀这种苗头,光退钱、道歉是不够的。
如何看待情侣违规登四姑娘山女子受伤失联这件事?
此事的最新消息是,2月4日中午1时左右,违规登山并受伤失联的女子在玄武峰5200米海拔处找到,但由于地处峭壁无法施救,为了安全,救援人员不得不在傍晚撤回。
此事曝光后,网上可能会出现两种观点,批评登山者的违规行为,以及批评男友擅自离开已受伤的女友。
我们梳理下这件事情。
据媒体报道,遇险并失联的山友是来自广东的黄某(女)。他们一行共51人,于1月22日晚到达双桥沟景区进行为期7天的攀冰冬训活动。1月29日下午攀冰训练结束后,全部人员撤离双桥沟景区。
2月2日,其中3名驴友在无入沟和登山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攀登四川阿坝州四姑娘山的玄武峰。其中一名男士陈某中途因体力不支,提前退出,黄某(女)和男友韦某继续攀登,下山过程中,黄某腰、腿摔伤,悬挂在峭壁。当晚8点左右,陈某在露宿地听到韦某和黄某的呼救声,称两人被困山顶无法下撤,让他下山求救。
2月3号早晨,留守山下的朋友告诉救援人员徐贵华,三位队员没有按约定时间返回,救援队遂进入玄武峰攀登线路搜救,一直到当晚8点,5位救援队员因为大雪原因,未发现黄某和韦某。
同时,韦某和受伤的女友黄某也无法联系到陈某,不清楚陈某是否已经找到救援人员。
此时,韦某可能面临两种情况,要么继续守着女友等待救援,或者自己下山寻求救援。韦某选择了后者。
韦某被救后说,他一直陪在她女朋友身边,但是山上极度缺氧,他也担心伙伴下山出事,所以守到3号凌晨1点半,他才决定,自己下山求救。
徐贵华认为,韦某确实已经尽力了。韦某被发现时,身体状况已经很差,但仍坚持去山上寻找女友,但到了4900米的海拔时,出现了高原反应,被强制带下了山。
一位自称遇难者黄某的妹妹在网上称,“姐姐平时很遵守规则,不知道为什么就违规登山了,她违规登山我们很抱歉,可是她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希望网民可以嘴下留情。”
很遗憾,失联女子已经遇难。
违规登山并受伤失联的女子在玄武峰5200米海拔处找到,悬挂崖壁被雪覆盖已遇难。但由于地处峭壁无法施救,为了安全,救援人员不得不在傍晚撤回。
“驴友”违规登山探险,要救更要罚
驴友违规登山丧命的悲剧频频上演,很大原因是是驴友的心态问题。驴友则是盲目的自大和无知,往往认为以自身的身体素质完全能够胜任,并选择登山界认为有挑战性的山峰来攀登,认为只要攀登上这些山便荣誉加身。
虽然驴友自身对于事故的产生具有过错,但涉及人身安全的事故,政府和公众都应当积极对其施救,不过因救援行动支付的财力与物力应当由驴友承担。
同时对于这种违规行为,在发现之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罚。
法律责任:
1、户外探险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作为成年人,自愿参与活动,属于自甘冒险行为,则应当意识到可能产生的后果,自身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自发游等民间自发活动的组织者应对其他参加活动者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组织者或发起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其他参加者受损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自主探险活动中,参与人员因相互信赖结成共同利益体,在同伴处于危险状态时,参与者应在合理限度内进行力所能及的施救,否则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女友摔伤了腿,男友竟然撇下女友,独自下山,可见其感情一般,真的应了那句话,患难之处见真情啊!
私自攀登野山沟很危险。
目前人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很多人追求品质,追求梦想,这样就有了驴友,就有了徒步穿越可可西里,徒步去青藏高原,征服喜马拉雅山等等壮举。可是在这样挑战极限的前提下,存在很多问题。对于大家公认的挑战项目,攀登起来需要筹备各种事项,包括规划路线、准备物资等等。对于不熟悉的项目,要评估其风险,邀请熟悉路线的导游进行带路,并跟相关部门做好备案,如遇危险可及时联系,不像上文中说到的男女,遇到危险后,男子独自下山,置受伤女友于不顾。
野外出行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很多人因为满足自我的因素,会去攀爬未开发的野山,这样对于他们来说有成就感。那么野外出行必须要注意几点。第一、一定要让人知道你去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去,什么时候回来。若是没有按时归来一定是发生了事情,请求相关部门援助。第二、外出一定要长衣长裤。野外有很多毒虫,如果不保护好,可能会直接咬伤我们。第三、野外出行一定要备上常用的药物,比如感冒、发烧、止血药物等等。第四、一定有应急求救的方式,现在科技发达,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援助。手机打开后即使没有信号,112可以打通的。接通后拨0是报案电话,这样你就可以求救了。
如果遇到女友受伤怎么办?
对于文中提到的男女情况,如果现实中自己遇到了如何处理。第一、首先将女子放置于安全的地方,并处理其紧急的创伤。第二、想办法稳定女子的情绪,因为着急或者害怕对于伤口或者求救没有任何帮助,因此要安抚他。第三,想办法联系他人,切莫留下女子一人。因为受伤者随时可能出现意外晕倒情况,这样很危险。
总之,发生了意外该男子离开女友这是最不应该的。这时候女友最需要男友的照顾,估计这段感情危险了!
这件事情,我们不去讨论户外问题,大家眼睛一亮的是“情侣”二字。女友受伤,男朋友该不该留下来,我个人认为要看情况,不能“道德”的要求男朋友陪在身边。如果陪在身边能解救女朋友,那必须陪着并救治;如果发现于事无补,那必须尽快下山联系人来施救。我们怎么评判此男朋友的行为,从新闻上看,他留在女朋友身边于事无补,那么他下山就是对的,当然,如果他下山后没有报警求助,是否触犯法律,值得研究探讨。如果他下山立即报警求助,我们就不能指责他离开女友的这一行为。
我的看法:第一,轻进冒险游险地,不可取,何况违规。第二,同桥同渡皆是缘,何况是情人。即然结伙一起旅游,就必须同甘苦共患难,同去同归,男人撇下受伤女友,自行独回,道德在哪里,良心在哪里?这样没担当的人岂能还与之共事么?第三,结伙旅游,要相互了解,互相信任,信赖,否则不能与其同行,再是出行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措施。
说说,哪个地方曾让你驻足观望、拍照留念?
任何地方都有细节的美好。关键在于有一双发现的眼睛,能瞬间捕捉到,那霎那间的美丽。我的拍摄是随机性的,无论任何景致,只要它触动了我的心底,吸引了我,看到了它散发出来的美丽的光芒的时候。我就会去拍摄不会错过。
几年没见到雪了,落日余晖,搭配傍晚的袅袅炊烟,残屋断桓,忽然有一种儿时简单的快乐跟美,所以我会留念。
昆明的温暖的冬天,是西伯利亚大海鸥过年的好去处。人们手举着面包,等待它猝不及防的青睐。咻的一下就结束时,你有一秒钟的惊吓。如果不及时按下快门,就会留下你最糗的样子。
珠海颐和园公园,姐姐给小侄子拍照,妈妈为小侄子撑伞。忽然内心产生了一点感觉。也许是一丝嫉妒,也许是一丝温暖。
四月的色达,一念晴天,一念飘雪。如此之美。但你必须承受高原反应的痛苦。
心里有美景即是美景,留念是一刹那的心动。